公积金是职工的重要福利,但非法套取公积金是犯罪行为。非法套取公积金是一项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触犯套取公积金罪的行为人,将面临制裁。

一、非法套取公积金可判刑十年
1.对于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1-3年贷款资格,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2.管理中心还会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也要严肃处理。对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犯罪者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4.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公积金骗取方式
1.公积金骗取的方式多种多样,不法分子常常假借“社保中心”“公积金中心”等名义打电话给市民,骗取市民的个人信息或钱款。
市民应提高警惕,切勿相信这类来电或短信,不要轻易透露个人参保信息或密码,更不要汇款,以防止上当受骗。
2.还有一些中介机构声称可以帮助市民提取公积金,但这些中介机构往往存在违法行为。
(1)虽然中介机构在工商登记的营业范围内可能包含代取公积金的业务,但代办手续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且提取条件也要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
(2)多数中介机构在操作时难以满足这些条件,因此涉嫌违法。市民如果发现中介存在诈骗行为,应及时报警。
三、公积金合法提取情形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以下情况属于合法提取公积金的情形: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8.其他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规定的情形。
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