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漳州市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5—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5—2028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4〕1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4—2028年)>的通知》(闽政〔2024〕14号),加快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努力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上作出示范,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8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至68.5%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控制在1.7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提速,城镇化、工业化水平协调提升;持续释放漳州发展潜力,有效支撑厦漳泉都市圈建设;城市更新有序推进,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成效初显,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人民高品质生活需求得到更大满足,全市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具体内容
(一)扎实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优化户政服务。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贯彻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的户口迁移政策,推动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愿落尽落。推动“互联网+户政”服务新举措落地,推出更多“全程网办”户政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深化户政服务“数据最多采一次”改革。〔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以下措施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做好就业保障。逐步加大农业转移人口技能提升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力度,每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次,力争到2028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落实“马兰花”创业培训工作,面向全社会(含涉农群体)大力推进创业培训项目,按年度落实省政府下达的任务。推进“漳州就业1580”平台建设。保障涉农人员权益,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落实先参保后开工政策,推行按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3.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动态调整学位和教职工编制,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需求;贯彻落实教育部“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到2028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94%以上,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率保持100%。用好“教育入学一件事”,简化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和就学流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改委)
4.完善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城镇保障性住房供给,力争到2028年累计新增3000套。将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对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收入不作限制,重点面向包括农业转移人口在内的城区无房新市民、青年群体配租。发挥全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作用,扩大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覆盖面。(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5.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全面取消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落实高频事项全省通办。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扩面专项行动,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年度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不断优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结构。对持居住证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与当地居民同标准财政补助,每年基本医保完成省下达任务目标数的95%以上,力争保持全省前列。完善“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政策,加大非本地户籍人口的救助力度。(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医保局、民政局、财政局)
6.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聚焦青年发展方向,扎实推进全市青年发展型城市、青年发展型县域建设工作,加大政策供给,促进青年发展,增添城市活力。推进“圆山创新港·科学城”青年创新创业支撑体系建设,力争到2028年每个县区至少成立一个青年创业组织,累计开展就业创业类培训不少于100期,培训超1万人次。充实导师队伍建设,引入省市青年创业导师,力争到2028年巡诊服务创业项目不少于100个,服务创业青年不少于600人次。(牵头单位:团市委)
7.激励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有偿退出机制,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市级每年安排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1000万元。(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二)持续提升城镇发展潜力
8.加快市域副中心建设。建立健全漳浦—古雷协同发展机制,进一步强化漳浦县、古雷开发区功能分工。协同推进石油化工、绿色纸业、建材家居等产业链建设,构建完善产业发展体系,壮大产业规模,积极争取漳浦前亭化工园区认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9.发挥城乡融合试点作用。支持东山县落实相关试点方案,优化“全岛—组团—乡镇”城镇空间结构,做大做强现有海洋食品加工、玻璃制造、光伏制造等产业,布局发展海洋生物等优势产业,推动文旅深入融合,积极探索共同富裕实践路径,加快建设美丽幸福富裕海岛。(牵头单位:东山县人民政府)
10.完善城市路网体系。推动沈海高速漳州龙海至诏安段扩容工程加快建设,沈海高速万安出入口工程等项目建成通车,打造“153060”出行交通圈,促进漳州中心城区内外快联快通。(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1.补齐县城公共服务短板。编制《漳州市人口流入重点城市普通高中建设规划》,组织省示范高中和省一级达标高中开展对口帮扶,指导、支持县域高中开展达标建设,到2028年,力争各县级行政区至少有1所以上一级达标高中,93%以上的公办高中完成达标创建。开展县级医院病房能力提升改造工程,提高县级医院医疗服务水平,加快漳州市医院、漳浦县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到2025年,各县级行政区至少建成1所达标县级医院,到2028年,全市新增1至2所达到三级医院水平的县级医院。(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卫健委)
12.加快重点城镇建设。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强化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执行情况监督评估,逐步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与综合考核有效衔接制度,推动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落地见效。推动市政和公共服务设施按照人口规模和人口结构合理配置。提升中心城镇建设水平,加强镇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路网、供水管网、污水管网、电网、5G网络等向周边乡村延伸覆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国网漳州供电公司)
13.强化产业支撑。加快传统产业“智改数转”,开展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深化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到2027年关键业务环节全面数字化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比例达71%以上,到2028年培育60家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聚发展,到2028年培育省级“瞪羚”“独角兽”创新型企业60家。加快推动漳州市云计算中心、漳州城市大脑等一批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我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整合优化工作,到2028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入园率达到80%以上。加快现代化产业社区建设,推动产城人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委)
(三)积极融入厦漳泉都市圈建设
14.融入厦漳泉都市圈。推动厦门大学古雷石化研究院申报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加快厦漳泉城际铁路R1线项目建设,力争2025年开工。提速建设厦门地铁6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项目,力争2026年通车。指导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与厦门医学院共同开展“高本贯通”人才培养,联合开展中药学专业和临床医学专业招生,力争每年分别招收35人、90人。取消厦漳泉都市圈内异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户籍限制,推行“跨中心冲还贷”业务。认真落实158项政务服务事项“跨域办”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卫健委、教育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四)推进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
15.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和功能,强化主次干道、支路、街巷建设,逐步构建衔接顺畅、布局完善的市政路网。新建改造提升一批公园绿地、口袋公园和精品福道,逐步提升城市绿色空间布局和功能品质。加强供水安全保障,持续巩固深化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到2028年,全市建成区路网密度达到9.6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2%,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5%以内。(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16.推动城市更新。有序实施城镇房屋建筑更新改造,2025年完成2000年以前建成的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任务。根据省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意见,有序推动8类城市更新重点任务,打造一批城市片区、社区更新样板项目。紧紧围绕“一老一小”人群需求,加快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到2026年,完成改造托位1044个,进一步满足群众托育服务需求;积极推进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适老化改造,到2028年,建成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11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400个,建成幸福食堂200个。(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民政局、卫健委)
17.加快城市韧性提升。持续推动全市城市地下管网及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储备及申报,加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与改造,增强污水系统韧性和可靠性,到2028年,全市城市排水管道密度达到19.3公里/平方公里以上,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率达到90%以上,城市建成区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达到45%。加强中心城区通风廊道系统性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城市整体空气流通性,减轻城区大气污染,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持续提高或同比变化情况好于全省平均水平。加快城市应急备用水源或双水源建设,推动九龙江西溪、北溪互为应急备用水源。(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气象局)
18.推动城市绿色智慧发展。开展季度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持续推进漳州市主城区绿色低碳试点片区工作,落实建设领域能耗双控目标,保持全市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为100%。加快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到2028年全市建成9000个以上公共充电桩,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90%。持续推进“千兆城市”建设,到2028年实现千兆端口全覆盖。加快建设“城市大脑”,推动形成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全市一体化协同运行体系。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在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中的应用,建设智慧街面巡防体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公安局,国网漳州供电公司)
(五)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
19.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继续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启动低效用地“全过程”监测监管平台,建立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正向激励机制,有序盘活存量和低效用地。在地块详细规划编制阶段,加强前期研究,根据开发需求及周边情况,编制混合用地控规。(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住建局、发改委、商务局、科技局)
20.加强资金保障。建立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融资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规模和力度,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对接。强化城镇化建设、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都市圈建设等领域项目储备,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各类资金。(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分行)
21.持续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健全完善定期推进机制,研究协调重点工作。夯实城镇人口统计基础,逐步建立城市市域、市区、城区常住人口常态化统计机制。完善支撑项目滚动机制,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格项目审核把关,确保政府性投资项目符合相关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要结合发展实际,细化落实举措,动态更新项目清单,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教育局、人社局、公安局、卫健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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