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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立法:用立法“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来源:漳州新闻网  时间:2025-10-21   作者:吕芙蓉

核心提示:漳州立法这十年

  漳州立法这十年

  民生立法:用立法“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十年栉风沐雨,十年立法为民。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始终以“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为准则,创新“民生+立法”模式,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激活社会治理新动能。

  从“门前方寸”的洁净和谐,到“停车泊位”“广告招牌”“犬吠邻里”的秩序构建,再到“海绵城市”的生态织就……5部民生领域的地方性法规,用法治笔墨描摹市井烟火,让为民初心从纸面走向实践,有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织密民生保障的法治防护网。

  01

  瞄准“小切口”选题

  让立法扎根民生土壤

  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这十年,方方面面的立法需求旺盛,但民生关切的任务项却始终被“置顶”。

  2015年,漳州市获得地方立法权。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立什么、如何立,成为民众关心的热点话题。市人大常委会没有急于动笔,而是先架起“立法连心桥”——在各大媒体刊登公告征集建议,走进菜市场、社区广场听群众“唠嗑”,一时间,无数条带着烟火气的建议涌来,“门前卫生总扯皮”“店外乱摆影响通行”等怨声尤为突出。

  经过数次走访调研、沟通协调、评估论证后,市人大常委会最终顺应广大市民对优良城市居住环境的期盼,将目光锁定 “门前方寸”,把“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确定为我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立法方向。

  2017年9月1日,《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若干规定》正式施行,作为全国首部针对“门前三包”的实体性地方法规,仅用24条就厘清了商户、物业、政府三方责任,成为我市城市管理的利器。

  “以前吵架都解决不了的事,现在《规定》写得明明白白。”南昌中路商户李大姐说,“法规实施后,过去店门口常年堆积的杂物再也看不到了,隔壁餐馆的油烟管道也重新整改过。”如今漫步漳州街巷,占道经营的“店外店”、私拉乱接的“飞线”、散落的垃圾已难觅踪迹,城市“颜值”悄然蜕变。“做生意都舒心多了!”李大姐感慨道。

  汇民意、聚民智,在漳州,满载着民情民意的法规比比皆是。围绕群众反映较多的“停车”难题,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15次调研论证会,征求到299条意见建议,最终出台我市第二部实体性地方法规《漳州市城市公共停车管理规定》,为构建良好停车秩序、改善城市交通环境交上了一份合格的答卷。针对户外广告和招牌布局不合理、设置不规范、监管较薄弱、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制定有特色、可操作的《漳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一个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最终转化为立法项目,成为增进民生福祉的有力抓手。

  02

  聚焦“靶心点”立法

  以精准立法破解治理难题

  选题重精准,不搞“大水漫灌”。

  立制重系统,务求“细水长流”。

  面对复杂的民生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地方立法补充、先行、创制的作用,积极探索“一事一法”式立法,既善用“小快灵”立法破解具体难题,也注重以系统性思维构建长效机制,实现立法质量与效率的“双提升”。

  在漳州立法档案里,5部民生法规的共同点是靶向精准、条文精炼、可行有效、便于执行。

  《漳州市城市文明养犬若干规定》的立法过程尤为典型。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深入分析全国范围内规范养犬的地方性法规,并通过实地考察学习发现,对养犬管理反映最多的集中在养犬人法律意识、文明意识不足,登记、执法阻力明显,养犬投诉量居高不下等问题。实现有效养犬管理,既要通过明确规则引导养犬人规范行为,也需要相关部门在登记、防疫、执法等环节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行为规范+协同治理”的闭环体系。

  找到核心症结,直奔问题而去。最终出台的法规,仅用15条锁定关键,明确“每个固定住所限养一只犬只”“定期为犬只接种疫苗”“携犬外出时犬绳(链)长度不超过1.5米”“禁止携带犬只出入公共场所”等刚性条款,让犬只防疫、养犬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细节一目了然。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创新推动政府同步实施法规配套文件《实施细则》,对法规进行细化和补充,确保法规落得下、接得住、实施得了、社会效果好。

  相较于文明养犬法规的“小快灵”,《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则更具前瞻性。30条条文并没有照搬外地经验,而是结合漳州“五湖四海”等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特点,不仅要求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重要生态空间划定保护范围,还提出8项规划建设管控制度和1项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我市相关部门的职责和违法处罚标准,强化海绵指标刚性约束。同时,《条例》还通过建立海绵城市专家库、开展海绵基础研究、编制技术导则等强化技术支撑,构建从片区控规到项目验收运维的科学严谨的全流程海绵监管体系。条文虽少,却“五脏俱全”,让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实现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的转变。

  无论是“小快灵”的精准发力,还是系统性的体系构建,都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实效为目标的“量身定制”。前者以简洁条款破解具体民生难题,让群众易懂易守;后者以体系化模式回应长远发展需求,为城市治理提供制度支撑。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推动漳州民生“所立之法”真正成为群众“所需之法”。

  03

  强化“真管用”导向

  确保法规落地生根见实效

  立法不是终点,效果还要放到实践中去检验,接受人民群众评判。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宣传培训、立法后评估、执法检查等一系列联动举措,有力促进法规的落地实施、立法工作水平的提高,为讲好立法的“后半篇文章”提供了有力支撑。

  《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若干规定》实施一周年之际,市人大常委会就创新引入第三方,委托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开展立法后评估。评估组用3个月时间,向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和市民发放1540份问卷,同时结合文献查阅、专题座谈、专项论证、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收集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扩大评估的民意基础,积累立法经验。2021年,在发现现行法规中对于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处罚条款,与上位法的相应规定不一致后,适时启动法规的修改工作。

  这种“把脉问诊”式的“回头看”机制在多部法规中延续。《漳州市城市公共停车管理规定》实施后,市人大常委会便组织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开展为期半年的立法后评估,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评估意见的跟进落实,进一步促进法规有效实施。

  为推进法规宣传落地,市人大常委会还积极指导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法规宣传贯彻活动,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举办法规宣传进社区活动,倡导社会组织参与普法工作,联动多方渠道共同扩大法规影响力。其中,今年7月成立的漳州市犬类协会,已成为配合主管部门推进《漳州市城市文明养犬若干规定》的重要社会力量。

  从立法后的评估检查,到法规宣传和社会组织的协同推进,市人大常委会不断从鲜活的民主实践中汲取营养,一环扣一环,以细致精准的制度安排,体现立法之温度,汇聚起城市治理的“向心力”。5部民生领域法规如同精密的齿轮,嵌入社会治理的肌理,让更多民生问题在法治轨道上得到解决,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

  ⊙漳州融媒记者 林依妮 通讯员 陈璐

责任编辑:徐世庆 孟庆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