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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出台四条措施降低中小微企业运营成本

来源:漳州二手房买家常见问题解答  时间:2025-10-21   作者:吕芙蓉

核心提示:漳州新闻网讯(漳州融媒记者蔡楠楠通讯员任德春)近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印发《漳州市降低中小微企业运营成本四条措施》,以进一步加大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漳州新闻网讯(漳州融媒记者 蔡楠楠 通讯员 任德春)近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印发《漳州市降低中小微企业运营成本四条措施》,以进一步加大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措施》包括“减轻中小微企业入驻标准厂房资金压力”“允许适时调整项目履约事项”“支持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支持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等方面内容。

  在减轻中小微企业入驻标准厂房资金压力方面,鼓励国企投建主体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对入驻标准厂房的中小微企业给予租金减免或购置优惠。在允许适时调整项目履约事项方面,允许园区(开发区)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调整履约监管协议条款,可适当降低(不超过原定标准20%)或顺延(不超过原定期限1年)亩均效益约定事项要求,支持企业渡过低谷期。在支持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方面,支持中小微企业购买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开展数字化改造,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三级、四级的,按“晋级补差”原则,分别补助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在支持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方面,对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申报获评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由市级财政分别给予属地财政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责任编辑:徐世庆 孟庆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