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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区2025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来源:漳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5-09-05

核心提示:你局《关于漳州市区2025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漳自然资〔2025〕209号)收悉。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漳州市区2025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漳自然资〔2025〕209号)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漳州市区2025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出让用地五宗,合计土地总面积27.419777公顷,其中:

(一)漳州市龙文区龙江北路以东、长福路以南01地块面积4.7641公顷;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2〕796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3.4758公顷、闽政地〔2013〕357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1.2883公顷。

(二)漳州西湖生态园片区G03地块面积1.5896公顷;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宗地使用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以漳芗政文〔2019〕131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1.5896公顷。

(三)漳州高新区南江滨路以南、龙祥南路以东C1地块用地(原世博城C1地块)面积18.7046公顷;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幼儿园用地);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5〕528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10.9113公顷、闽政地〔2025〕587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7.7933公顷。

(四)漳州西湖生态园片区D29地块面积0.346855公顷;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宗地使用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以漳芗政文〔2018〕17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0.346855公顷。

(五)漳州西湖生态园片区D30地块面积2.014622公顷;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5〕181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1.897842公顷;使用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以漳芗政文〔2018〕17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0.11678公顷。

你局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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