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漳政综〔2020〕42号)、《漳州市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意见》(漳建房〔2024〕7号)等有关规定,通过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申请且经审核符合芗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暂未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或个人(已享受漳州市人才住房补助的,不得申请)可以申领租赁补贴。现将芗城区2025年第二季度租赁补贴发放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7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或发现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有隐瞒、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请于公示期内向芗城区住建局反映。(区住建局电话:0596-2945510)
附件1:芗城区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第二季度租赁补贴发放符合名单公示
附件2:芗城区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第二季度租赁补贴发放不符合名单公示
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日
附件:芗城区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第二季度租赁补贴发放不符合名单公示.et芗城区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第二季度租赁补贴发放符合名单公示.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