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精准助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近日,《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分类施策扎实做好“非世遗”土楼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漳自然资发〔2026〕7号)正式印发。这是继2025年9月12日《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非世遗”土楼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后,持续推动“非世遗”土楼确权登记工作走深走实、提质增效的又一有力举措。
《通知》的核心要义在于指导各县(区)对“非世遗”土楼开展精准排查研判、分类分级推进,结合新的工作范围,科学界定每一座“非世遗”土楼的可登记条件,明确划分为四类精准施策、有序推进。其中,对符合登记条件且活化利用价值较高的土楼,坚持便民高效、急需优先原则先行办理,确保2026年6月底前完成登记;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土楼,全面落实“应登尽登、愿登尽登”要求,2026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确权登记;对暂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土楼,实行清单化管理,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常态化推进确权登记相关工作;对确实不具备登记条件的土楼,在明确问题原因、做好说明后,可不予登记。按照工作要求,各县(区)需在2026年3月底前完成分类排查梳理工作,为后续攻坚推进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非世遗”土楼确权登记,是推动土楼保护传承、活化利用的重要前提,更是实现土楼资源、资产向资本转化的关键抓手,对助力文旅融合发展、夯实乡村振兴根基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持续锚定工作目标,稳步推进“非世遗”土楼确权登记各项工作,强化政策宣传解读,不断增强群众对土楼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确权登记的主动性,积极探索具有漳州特色的土楼确权登记路径,为全国古建筑确权登记工作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实践经验,以确权登记赋能土楼文化传承与地方高质量发展。
附件:《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非世遗”土楼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