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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芗城已配租公租房家庭租金减免申请的公告

来源: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10-24

根据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芗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漳芗政文规〔2025〕2号)文件规定,为做好芗城区已配租公租房家庭租金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租金减免对象及申请条件

芗城区租金减免申请对象为已配租在大唐世家配建公租房(25#)、新民花园(5-6#)、夏商·新境界配建公租房(3#)、利民佳苑公租房(1-14#)、惠民花园一、二期(芗城管理房源)、惠民花园三期、益民花园的承租户。符合以下条件的租户可以申请减免租金,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一)租金全免类。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保障对象、社会孤儿;年满60周岁以上孤寡老人家庭;二级及以上等级残疾家庭;残疾军人、烈属家庭;身患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含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人员家庭。

(二)租金减半类。三级及以下等级残疾家庭。

二、申请表格领取、受理时间、地点

(一)领取表格地点:在规定期限内,到芗城区公(廉)租房服务点(惠民花园三期7幢一层或利民佳苑一期3幢一层)领取表格,亦可在芗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c.gov.cn/cms/html/xcqrmzf/index.html站下载并打印。

(二)提交材料:《漳州市芗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申请审核表》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受理时间:收件时间均指定法定工作日,节假日期间不安排收件,收件时间为:上午 8:30—11:30,下午 3:00—5:00。

(四)提交地点:芗城区公(廉)租房服务点(惠民花园三期7幢一层或利民佳苑一期3幢一层)。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据实填写申请表并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收件时间内提交申请。

2、收到申请材料后,芗城区将开展核查工作,并及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告。

请见此公告者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区住建局  0596-2945510。

 

附件:漳州市芗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申请审核表

 

 

 

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漳州市芗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申请审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