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立法这十年
生态立法:法治为笔书青绿 善治作卷展新颜
生态之美,离不开法治之力。
回望漳州立法的十年历程,从东海之滨到西部山麓,从山水沃野到寻常巷陌,法治的光芒无声浸染,滋养着龙江大地的绿水青山。
漳州市人大常委会聚焦生态文明建设立法需求,从饮用水水源保护到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从大气污染防治、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到海域养殖污染防治,从市区内河管理到生活垃圾管理、建筑垃圾管理,先后制定出台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相关法规8部,构建起具有鲜明漳州辨识度的生态环境法规体系,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漳州提供坚实保障。
01
守护碧水
滋养流动的脉搏
立良法促善治,守护一城碧水。
近年来,我市陆续出台多部地方性法规,着力以法治形式保护水资源、修复水生态、保障水安全:《漳州市市区内河管理规定》对我市丰富的内河水系实行名录制度,建立河(湖)长制,系统推进内河治理;《漳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明确规定水源保护区的禁止行为,确保水源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充分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是全省开展协同立法工作的首次尝试,厦门、漳州、泉州、龙岩四地聚焦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协作,打破“九龙治水”的困局,构建流域治理共同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面推动闽江、九龙江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助推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点任务落实,2025年9月1日至1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九龙江流域(漳州段)生态环境保护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情况调研检查,以人大监督之力督促政府依法履职,不断推动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市49个国省控断面水质的优质、优良比例实现“双提升”,Ⅰ-Ⅱ类水质断面同比增加10个、提升20.4%,Ⅰ-Ⅲ类水质断面同比增加2个、提升4.1%。
治水有方,“唤醒”满城碧波。如今的漳州,九龙江畔白鹭翩飞、鱼翔浅底的生态美景已成常态。
02
守护蓝天
留住清新的空气
今年6月,《2024年漳州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发布,内文显示,去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81,同比改善3.1%;市区全年有效监测天数366天,超标天数12天。
大气质量持续改善的背后,离不开法治力量的坚实守护。
在《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深入调研分析我市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等指标超标的根源,找准问题所在,提出防治大气污染的法治对策。
《条例》为我市清洁能源的发展保驾护航,敏锐抓住能源结构这一关键,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进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有良法,更要促善治。为促进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提升、向好发展,市人大常委会牵头成立专题调研检查组,采取市县联动、交叉互查、明察暗访的方式,分阶段对5个市直相关部门和9个县(区、开发区)进行了一次大气“体检”,总结情况、摊开问题、共商对策,让法治护航的蓝天之路走得更稳。
03
守护净土
孕育希望的根基
漳州是传统农业大市,农业占GDP比重达10.1%,土壤条件是漳州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天然优势。为了加强我市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市人大常委会深入龙海、漳浦、平和、南靖等县(区)开展调研,适时调整立法方向,从“土壤污染防治”到“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将近年来我市在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中的经验做法和制度举措固化下来。
《漳州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从起草到颁布实施历经2年,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从源头预防、部门职责、长效制度、人大监督、公益诉讼等方面入手,提出了28条具体举措,进一步解决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中的重难点问题。平和县在琯溪蜜柚主产区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百姓遵守《办法》有关规定,通过增施有机肥、绿肥种植等方式,有效改善了土壤酸化、肥力下降等问题。
作为我省设区的市首部专门规范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办法》交出了守护农业“净土”根基的“法治答卷”,正推动我市农业在绿色发展道路上行稳致远。
04
守护城市
推进垃圾的治理
在城市发展进程中,垃圾治理是一道绕不开的必答题。2020年,《漳州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陆续实施,为我市垃圾治理装上了“法治引擎”。
法规,让垃圾管理措施“硬”起来。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明确了生活垃圾从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到收集、运输、处置等各环节的规范与要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原则,对全市施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建筑垃圾的投放、运输、消纳、利用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体系化、特色化规定。
有了法规的指引,配套举措迅速落地生根。在生活垃圾方面,如今全市已设置分类投放设施1726座,并在芗城、龙文等地开展多个试点,通过智能设施与激励机制双驱动,形成“分类—减碳—收益”闭环,提升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实现日均减碳量1.2吨。在建筑垃圾方面,有关部门通过加强违法打击、信息化监管、规范收运以及建设资源化利用基地等方式持续发力,积极构建精细管理新模式。
从生活垃圾分类到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我市垃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力推动我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05
守护碧海
绘就和谐的画卷
漳州拥有1.86万平方公里的海域面积、594.67公里的大陆海岸线,2024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达229.83万吨,其中渔业产值、产量排名全省第二。近年来,漳州立足海洋资源优势,不断发展临海工业、海洋渔业、滨海旅游等特色产业,助推现代化滨海城市建设。
海洋产业的蓬勃发展,离不开良好生态环境的支撑。今年9月1日,《漳州市海域养殖污染防治办法》正式施行。《办法》共分四章二十七条,从规划与防治、法律责任等方面为我市海域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法治遵循,促进我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
漳州在海洋碳汇多元化实践上亮点频出
全市首个“蓝碳司法助力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在东山县前楼镇下西坑村启用;
我市的“中国(漳州)—印度尼西亚海藻养殖碳汇跨境开发与交易”,成功入选《“一带一路”碳中和技术创新典型案例》;
……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在制定过程中,进一步推动我市以蓝碳经济赋能生态保护与产业升级,规定由市、沿海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探索建立海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海域养殖增汇试点,提升海洋碳汇能力,加快我市海洋渔业全面绿色转型,实现海域养殖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从资源禀赋的挖掘到法治保障的完善,漳州正以系统性思维守护海洋生态,不断激活海洋潜力。
十载耕耘,法润漳州。从制度框架的搭建到治理效能的提升,从单一领域的规范到全域生态的统筹,漳州生态环境立法始终与城市发展同频、与百姓期盼共振。如今,8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法规“大合唱”形成法治合力,打出覆盖全域、精准发力的生态环境保护“组合拳”,为我市绿水青山、蓝天碧海搭建专属“保护伞”。
站在新的起点,漳州将继续以良法促善治、以法治护生态,让绿色成为这座城市最鲜明的底色,将“田园都市、文化名城”的幸福画卷越绘越浓。
◎漳州融媒记者 郑斯楠 通讯员 陈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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