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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牢知识产权法治屏障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

来源:漳州二手房热门小区推荐  时间:2025-10-20   作者:吕芙蓉

核心提示:铸牢知识产权法治屏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

  铸牢知识产权法治屏障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

  ——漳州市检察机关以高质效履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漳州市检察机关依法起诉一起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

 漳州市检察院联合龙海区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到全省首批区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漳州市首个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漳州台商投资区区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系列活动。

  一年前,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漳州考察,殷切嘱托为漳州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也为全市检察机关履职指明了方向。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记嘱托,通过机制创新、协同联动、高质效办案与精准服务,持续强化对各类经营主体的依法平等保护,深化漳州知识产权检察“3+3”综合保护模式,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系统构建

  夯实保护新格局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一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强调只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才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以前遇到知识产权问题,我们要跑好几个部门。现在有了检察保护工作站,‘一站式’服务让我们维权更有底气了。”在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一位企业负责人感慨道。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聚焦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紧扣企业需求与发展大局,构建立体防护体系筑牢法治根基,依法平等保护经营主体知识产权。

  针对企业维权“多头跑、效率低”的痛点,市检察院率先破局,于2024年启用漳州市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该工作站整合侵权调解、法律咨询等原本分散的职能,实现“一个窗口”办理,推动服务模式从“企业追着部门跑”转变为“服务跟着需求走”,让维权从“繁琐”变“省心”。

  工作站不仅创新服务机制,还助力相关部门与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延伸协同合作触角。在市市场监管局设立派驻检察联络室,聚焦打击假冒伪劣和知识产权保护,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紧密协作机制。双方定期座谈,在线索移送通报、信息共享、调查取证等方面深入交流,共同优化营商环境。

  围绕地理标志保护,市检察院指导下级检察院因地制宜施策:指导平和县检察院建立“平和琯溪蜜柚”全链条保护机制;推动芗城区检察院牵头召开“天宝香蕉”保护联席会,形成“检察+监管+协会”联动;指导云霄县检察院设立地理标志保护联系点,联合市监局排查52家经营单位,查处涉“云霄枇杷”“下河杨桃”侵权行为。

  此外,全市检察机关还将保护触角延伸至经济发展一线,为重大平台建设注入法治动能。针对中菲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中沙(福建)产业合作区等重点区域,检察机关出台专项服务保障意见,设立检察联络点、开展巡回工作,将精准检察服务送到企业“家门口”。

  精准打击

  筑牢法治防护盾

  面对新形势下知识产权犯罪复杂化、隐蔽化的挑战,检察机关始终秉持“零容忍”态度,通过强化协同、完善机制、拓展维度,筑牢创新成果的司法屏障。

  在近期由市检察院与漳浦县检察院联动办理的一起跨省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检警协同赴浙江生产地引导侦查取证,最终涉案人员被一审判处三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也彰显了跨区域司法协作的高效精准。

  知识产权案件常面临技术壁垒高、法律认定难、涉案范围广等难题,仅靠单一力量难以应对。市检察机关立足办案实际,建立“检察官+特邀检察官助理+知识产权助理官”复合办案模式,并联合闽南师范大学漳州市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打造专业核心办案团队。同时,依托“创新福建—检警联动示范岗”,构建集诉求表达、检警协作为一体的综合司法保护平台,强化协作与取证引导,保障案件质量。

  办案机制迅速转化为实战效能。在一起20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中,龙文区检察院针对庞大售假链条,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向公安机关提出追捕建议,并根据主从犯角色分层追责。该案入选福建省知识产权优秀保护案例,体现了检察机关从严惩处的司法力度。

  除了在刑事打击上保持高压态势,全市检察机关还拓展“刑事+民事”双重追责,推进全链条保护。在一起假冒注册商标、妨害药品管理案中,芗城区检察院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实现刑民双重追责,案件入选2024年漳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长泰区检察院办理的某食品公司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亦入选福建省2024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个案突破与机制完善共同构筑了漳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坚实屏障。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持续深化履职,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6件6人,起诉20件53人,以刚性数据展现司法保护力度。

  治理赋能

  拓展保护新路径

  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市检察机关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突破“就案办案”模式,综合运用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实现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的转变。

  日前,漳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获法院判决支持。该案中,被告人通过非法渠道购入原料及设备,租用场地生产假冒野格利口酒,并通过他人销售,涉案金额达23380元。经鉴定,查获假酒的酒精度、总糖等指标均不符合标准,且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

  个案办理的深度延伸,更体现在立体追责与公益保护的融合上。检察机关突破传统“就案办案”模式,通过引导侦查完善证据链条,精准适用法律,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并同步发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最终判决二被告人承担销毁假酒费用及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形成“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社会警示”的立体保护网。

  针对行业性治理难题,检察建议起到了跨部门协同的“催化剂”作用。南靖县检察院在梳理投诉线索时发现兰花行业年投诉量超百件,存在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等问题。检察机关向农业农村局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指导兰花行业协会开展行业整改,并推动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打击“线上+线下”的售卖假冒伪劣兰花现象,“南靖兰花”地理标志品牌价值显著提升,实现从“问题整治”到“品牌赋能”。

  从“一站式”检察服务到跨部门协同治理,从刚性司法打击到柔性执法案例,全市检察机关以知识产权保护为纽带,系统串联起创新驱动、法治保障与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一系列举措不仅落实了“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活力”的重要精神,更将“依法平等保护经营主体权益”转化为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支撑,为新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贡献了可借鉴的“漳州样本”。

  ⊙漳州融媒记者 王琳雅 许文彬

  通讯员 郑美敏 赵文华 文/供图

责任编辑/邹挺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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