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25年度芗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预选房配租工作,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租后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2024〕18号)和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芗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漳芗政文规〔2025〕2号)等文件要求,于2025年12月13日-17日在漳州市芗城区利民佳苑一期公租房小区3幢1楼芗城区公(廉)房服务点开展2025年芗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领取《选房通知书》工作。
一、领取时间和地点
请未领取《选房通知书》的申请家庭或个人(具体详见附件),务必于2025年12月17日12: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漳州市芗城区利民佳苑一期公租房小区3幢一楼芗城区公(廉)租房服务点领取《选房通知书》。
二、注意事项
原则上不得代领,确需委托代领的,需出具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领取《选房通知书》或未参加选房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并按照轮候顺序号依次递补选房。
咨询电话:0596-2304057、0596-2101180
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