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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来源:湘潭在线  时间:2025-12-01   作者:李雨沁

近日,湖南省湘潭市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涵盖贷款额度提升、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优化、异地贷款提取放宽等关键领域。新政于1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新政明确,按国家政策生育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额提升至90万元,减轻二孩家庭购房资金压力。政策中所称“二孩”既包括未成年子女,也涵盖成年子女;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将根据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生效文书载明的子女归属情况,确定抚养方的子女数量认定标准,保障离异家庭合理购房需求。

针对灵活就业缴存群体,新政推出3项便利:简化销户提取流程,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账户未冻结的,停缴后即可办理销户提取;缩短贷款缴存时限,将原“连续缴存满1年”调整为“满6个月”,同时贷款额度计算倍数与流动性调节系数和单位缴存职工保持一致,按当前政策核算,最高可贷70万元;降低账户留存余额要求,还贷期间账户留存余额由“12个月缴存额”下调至“6个月缴存额”,该部分余额可用于提前结清贷款,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此外,主借款人为灵活就业人员的,月还款额低于2500元可免予提供个税缴纳凭证。

在优化便民政策的同时,新政进一步筑牢资金安全防线。对于购房时间不足6个月、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提取申请人,除提供《借款合同》外,还需证明贷款已实际发放,住房公积金中心可通过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核查放款凭证或还款明细、查询个人征信报告等多渠道核实贷款真实性,严厉遏制骗提套取行为。此外,11月20日及以后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正常还款满12期后方可申请提前结清,进一步规范贷款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