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闻网讯(漳州融媒记者 邱丹燕 通讯员 蔡志强 耿强 洪韬亮)近日,《漳州市支持“圆山创新港·科学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发布实施,为科学城建设再添政策“干货”。
《若干措施》主要内容涵盖六个方面:
——加快招引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对科学城内的科技创新平台给予“基本运行经费+绩效补助”支持。对高校技术转移中心,连续三年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运营支持,且提供一次性开办补助10万元及办公场地。对中试创新服务平台,连续三年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运营支持。对特别重大的科技创新平台,采取“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支持多元主体共建科技创新平台。鼓励在漳企事业单位与知名高校院所合作,在科学城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国有企业用于科学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研发费用年度增量部分,在业绩考核时,按1.5倍视同业绩利润予以加回。
——实施科技创新平台科研设备购置补助。鼓励平台加大科研条件建设投入。对符合条件的,以“后补助”方式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为购置仪器设备实际金额的30%,单家平台每年最高补助300万元。
——支持科技创新平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加大科技成果转化补助力度。对科技创新平台技术交易额超过100万元的重大技术合同,按技术交易额的20%或技术入股评估值的10%给予补助,单项合同最高补助100万元,单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
——支持产业科技创新人才引进。鼓励各创新主体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漳从事原始创新、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在项目落地投产后,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对急需或特需高层次人才(团队),按“一企一策”“一人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支持科学城投资基金发展。鼓励投资机构在科学城落地。对投资孵化企业满1年的投资机构,按照年度新增实际投资金额的3%给予补助,每家投资机构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
《若干措施》有效期三年。奖补政策在不与国家和省级已出台政策冲突的前提下,遵循“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责任编辑:张俊毅 陈 岩 陈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