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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冲动开车回家 一男子因醉驾被起诉

来源:漳州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  时间:2025-09-20   作者:刘健宁

  漳州新闻网讯(漳州融媒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 欧新蕊 郭幼华 颜丽月)男子开车与朋友喝酒相聚,因酒后冲动与他人发生冲突,后驾车挪位又开车回家。近日,被告人黄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24年9月19日0时许,黄某开车路过朋友家,见朋友和多个村民在院子喝酒,于是将车随意停在路边加入酒局。哪料,酒后冲动的黄某与酒桌上的张某发生口角,一言不合都动起手来,互相推搡拉扯,朋友赶紧劝开。其间,因随意停放的车辆阻碍他人通行,黄某二话不说上车启动车辆,将车开到前方掉头,又开回朋友家门口停好。下车后的黄某仍想对张某出手,所幸张某都躲开了。朋友劝拉不来,无奈只好报警。黄某见状,转身上车驾车回了家。最终,黄某被民警查获。经鉴定,黄某血样中乙醇含量达197.20mg/100ml。

  案发后,黄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黄某与张某自愿和解,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理。

  检察官释法:本案中,被告人黄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官提醒,喝酒应量力而行,杜绝酒后开车,否则“醉不可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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