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漳州要闻 > 漳州新闻

【芝山时评】一个“还”字 最见初心

来源:漳州新闻头条  时间:2026-03-25   作者:吕芙蓉

核心提示:⊙之山

  ⊙之山

  龙江岁月的故事,藏在一个“还”字里。

  曾经的九龙江南岸,杂草丛生、污水直排,群众“临江不见江”。如今,这里成为年人流量超1200万人次的“城市客厅”,白鹭翩跹、人流如织。从“生态伤疤”到“还江于民、还岸于民、还景于民”,一个“还”字,变的是理念,映照的是初心。

  “还”,不是居高临下的“给”,而是本该如此的“归”。还江于民,还的是群众亲近母亲河的权利;还岸于民,还的是百姓漫步江畔的自由;还景于民,还的是市民共享美好家园的福祉。这一“还”字,是群众“想什么”与政府“干什么”的精准对接——履行城市本该属于人民的承诺,兑现发展理应惠及群众的初心。

  龙江岁月的改造,之所以得到群众的认可,正是因为改造的初衷,不是“给”了一点福利,而是“还”了一份权利。群众原本就有亲近母亲河的权利,只是被违章搭盖、污水横流、安全隐患挡住了脚步;百姓本就该享有江畔漫步的自由,只是被“临江不见江”的窘境困了太久。如今,杂草清理了,驳岸修复了,湿地恢复了,白鹭回来了——这一切,是把本属于群众的东西还了回去。

  于干部的“还”,于群众的“归”,“归还”之间,蕴藏着为政的导向:发展的成果,归根结底要由人民共享;城市的空间,归根结底要为人民所用;干部的政绩,归根结底要由人民评判。不是把“给”当作功绩,而是把“归”视为本分。怀揣这样的认识,干事创业便有了准星——做得好是本分,做不好是亏欠。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还绿水青山于民,还公共空间于民,还城市记忆于民。唯有常怀“还”的自觉,常思“欠”的愧疚,才能真正把政绩写到百姓心坎上。

编辑:吕芙蓉

审核:陈静 黄远林

 
标签: 漳州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