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闻网讯(漳州融媒记者 蔡楠楠 通讯员 张跃溪)每年的3月25日至31日为福建省爱鸟周,今年的主题为“共赏飞羽之美,共护蓝天精灵”。在众多鸟类中,宠物鹦鹉爱撒娇、学说话、站手心的可爱模样备受青睐。一段时间以来,不少市民朋友向林业部门咨询:“在漳州,哪些鹦鹉可以合法当宠物养?需要办什么手续?”
“简单来说,个人能合法饲养的鹦鹉一共只有7种,它们被分为两个‘阵营’,管理方式完全不同。”据市林业局工作人员介绍,虎皮鹦鹉、桃脸牡丹鹦鹉、鸡尾鹦鹉(即玄凤鹦鹉)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购买和饲养都无需办理审批手续,是最容易入门的选择。而费氏牡丹鹦鹉、紫腹吸蜜鹦鹉、绿颊锥尾鹦鹉(小太阳)、和尚鹦鹉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被纳入“标识管理试点”,允许个人饲养,但只能购买已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通常为脚环和标识卡)的个体。购买后保留好标识卡,切忌购买无标识的个体,且不可用于繁殖、转售或赠送。
此外,小鹦鹉还藏着大生意。在浙江海盐,福建小伙王荥的“鹦鹉王国”仅今年1—2月就售出了1000多只鹦鹉,销售额近10万元;在龙岩首个鹦鹉主题乐园,日均鹦鹉订单量超800单,帮扶65户脱贫户认养鹦鹉约2500只……
对于计划规模养殖或开店经营的个人或企业,养殖上述4种试点鹦鹉或其他任何保护类鹦鹉,必须先取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申请条件严格,涉及场地、技术、种源等。售卖已加载标识的试点鹦鹉是合法的,但售卖任何未加载标识的保护类鹦鹉,都必须办理专门的审批手续。“在办理任何官方手续时,请使用物种的规范中文名和学名,避免使用俗称,以免出错。”市林业局工作人员提醒,非法饲养、买卖受保护鹦鹉,可能面临罚款、没收动物甚至刑事责任,切勿心存侥幸。
编辑:刘健宁
审核:陈静 吴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