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漳州新闻网讯(漳州融媒记者李立平通讯员许俊霖)12月15日,福建省第三十一次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送奖仪式在漳州市公安局举行,为我市7名获得“福建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同志颁发奖励证书,发放奖金。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李应良,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肖申华出席。
漳州新闻网讯(记者 李立平,通讯员 许俊霖)12月15日,福建省第三十一次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送奖仪式在漳州市公安局隆重举行。此次仪式为我市7名荣获“福建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同志颁发奖励证书,并发放奖金。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李应良,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肖申华出席了此次仪式。
在仪式上,宣读了《关于奖励福建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此前,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奖励福建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共有52名人员被授予“福建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其中我市的胡金勇、朱志义、欧瑞法、李利勇、蔡凯文、陈聪渊、游明远等7人名列其中。胡金勇、李利勇作为先进个人代表发表了感人至深的感言。
市领导在仪式上强调,福建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行为不仅是善举,更是义举和壮举,他们是无愧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是无愧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也是全市人民学习的榜样。市领导还指出,要以坚实的保障,守护英雄的“身后路”。要健全完善见义勇为人员确认、表彰、奖励和权益保障机制,提供及时、充分、长效的关怀,切实解决英雄的后顾之忧。
同时,市领导还强调要以鲜活的宣传,传递浩然的“正能量”。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争当英雄”的浓厚氛围,开拓各类新媒体资源,探索丰富的线下文艺、展览活动,让英雄事迹走进千家万户。此外,还要以广泛的动员,织密正义的“联动网”。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政法协调、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联合相关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凝聚最广泛的社会共识和行动力量,不断开创我市见义勇为工作新局面。
编辑:吕芙蓉
审核:周惠真、吴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