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政务公开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福建省九龙江西溪流域漳州高新段防洪提升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来源:漳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5-11-06

核心提示:一、福建省九龙江西溪流域漳州高新段防洪提升工程建设征地范围涉及漳州高新区靖圆镇村办龙合村,九湖镇田中央村、南山社区,颜厝镇马州村、水头村。上述建设征地范围以现场设置的临时或永久界桩为准。

为做好福建省九龙江西溪流域漳州高新段防洪提升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和我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福建省九龙江西溪流域漳州高新段防洪提升工程建设征地范围涉及漳州高新区靖圆镇村办龙合村,九湖镇田中央村、南山社区,颜厝镇马州村、水头村。上述建设征地范围以现场设置的临时或永久界桩为准。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在该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

(一)该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设项目。

(二)严格控制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的人口迁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除出生落户和婚嫁、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及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等按规定准许迁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迁入。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迁入人口、新增(抢建、抢种)地面附着物等,一律不得列入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和补偿范围。

三、本通告施行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完成止。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