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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教管结合”力促非机动车新规落地

来源:漳州二手房出租信息  时间:2025-11-05   作者:吕芙蓉

核心提示:漳州“教管结合”力促非机动车新规落地——

  漳州“教管结合”力促非机动车新规落地——

  校园植安全新规入童心 路面严执法头盔护民生

  交警现场示范头盔正确佩戴方法

  “头盔不是装饰,而是保命之器。佩戴时内衬要调整,卡扣须扣紧,关键时刻,它守护的是我们的生命安全!”10月30日下午,漳州市芗城区东铺头中心小学的操场上气氛热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的民警手持安全头盔,正逐一指导学生进行规范佩戴实操。

  这场活动精准对标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将“骑行安全”的种子深植青少年心中。与此同时,一场针对重点路段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同步展开。“教育先行”与“监管并重”双轮驱动,确保新规落地生根、执行有力。

  校门口隐患频现

  安全警钟须长鸣

  “每天接送孩子,常见家长头盔齐整,后座的孩子却头顶空空。这鲜明的对比背后,是巨大的安全漏洞。”在东铺头中心小学门口,家长陈女士的感慨道出许多市民的忧虑。记者走访发现,未成年人骑乘非机动车的安全隐患屡见不鲜:部分家长为图省事,让孩子未做头部防护便匆匆上路;更有甚者,默许未满16周岁的子女独自骑行电动自行车,将交通安全法规置于脑后。

  “去年的一起事故,教训惨痛。”活动现场,交警陈警官以案说法,“一位家长骑行电动自行车送孩子上学,后座孩子未佩戴头盔,途中与机动车碰撞,孩子头部重创入院。若当时规范佩戴头盔,伤害程度将大幅减轻。”陈警官强调,《办法》中“骑行非机动车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等条款,绝非形式主义,而是用教训换来的“生命守护线”。

  趣味课堂入脑入心

  安全理念润物无声

  “接下来,模拟和爸爸妈妈一起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场景!”陈警官邀请学生代表上台演示,逐一指正常见错误。当一组“骑行者”未戴头盔刚“启动”,便被交警“拦停”:“同学,依据新《办法》,骑行必须佩戴头盔,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法律的遵守。”随后,民警细致演示正确佩戴流程,从调整内衬到锁定卡扣,确保头盔真正起到保护作用。

  除情景模拟外,交警还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短片,以震撼画面呈现未佩戴头盔的潜在危害;针对新《办法》核心条款,如“年满12周岁方可骑行自行车”“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等,用通俗语言解读,确保学生与家长听得明白、记得牢固。

  活动尾声,200余名日常自觉遵守交规、主动提醒家人规范佩戴头盔的学生,获评“文明守法少年”,并收到荣誉证书与定制安全头盔等礼品。“我每天坐爸爸的电动车,第一件事就是检查他戴好头盔没有,还提醒他慢点骑。”获评学生小张表示,将争做“交通安全小卫士”,把知识传递给更多同学。

  教管结合双线并举

  共织城市安全网

  校园宣传教育如火如荼,路面监管整治同步推进。自11月1日起,漳州警方在全市启动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聚焦学校、商圈、广场等非机动车流密集区域,采取“流动巡查+定点设卡”模式,严查未规范佩戴头盔、逆向行驶、违法占道等行为。执法中,执勤人员秉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原则,对违规骑行者现场讲解新规要点,发放宣传折页,通过“面对面”劝导,促使市民理解、认同并遵守新规。

  整治行动中,温情劝导成效显现。不少市民当场纠正不安全行为。“以前觉得戴头盔麻烦,听了交警解释,才明白它关系生命安全。”市民王先生接受劝导后,立即规范戴好头盔,“以后出行,一定全程佩戴,安全第一。”

  ⊙漳州融媒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 陈衍芬 文/供图

  责任编辑/许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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