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新闻网讯(漳州融媒记者 蔡楠楠)10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卫红主持会议,副主任吴芳华、方木荣、沈茂欣、刘跃光以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林少金、市法院院长林忠明、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建兴,市监委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因任职年龄原因,会议决定接受林秋生辞去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免去戴平忠的漳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漳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会议还表决通过市法院提请的人事免职议案。
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十年立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专项债券项目(民生类)资金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关于我市十年地方性法规立法和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漳州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正草案)》《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地方性法规实施的决定(草案)》。会议表决通过《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漳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决定》《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地方性法规实施的决定》。
其间,市人大常委会还召开第七十一次主任会议,听取和研究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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