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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区2025年第五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来源:漳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5-10-23

核心提示:你局《关于漳州市区2025年第五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漳自然资〔2025〕245号)收悉。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漳州市区2025年第五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漳自然资〔2025〕245号)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漳州市区2025年第五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出让用地四宗,合计土地总面积22.2567公顷,其中:

(一)漳州西湖生态园片区B04地块面积6.6846公顷;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5〕740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4.4388公顷;使用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以漳芗政文〔2019〕131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2.2458公顷。

(二)漳州高新区九湖工业集中区局部01地块(蔡坑工业邻里中心地块)面积2.2583公顷;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5〕605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2.2583公顷。

(三)漳州圆山医院以南、西环城路以东用地(九龙江医院以南地块)面积8.3643公顷;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幼儿园用地);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5〕678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8.3643公顷。

(四)漳州市龙文区九龙大道以南、龙文北路以西用地01地块面积4.9495公顷;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9〕62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2.4276公顷、闽政地〔2011〕797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0.0026公顷;使用漳州市人民政府以漳政地〔2011〕59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0.0895公顷;使用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以漳龙政〔2018〕86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1.9102公顷、漳龙政〔2025〕63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0.2297公顷、漳龙政〔2025〕78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0.2899公顷。

你局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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