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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靖县梅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来源:漳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5-09-25

核心提示:你县《关于<南靖县梅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靖政综〔2025〕7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南靖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南靖县梅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靖政综〔2025〕7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市自然资源局审查通过的《南靖县梅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梅林镇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你县指导梅林镇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紧扣高质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等重要使命,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强化对梅林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的整体性保护,进一步推动梅林镇打造世遗土楼国际旅游目的地核心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基础。要督促梅林镇人民政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节约用地制度,严守粮食、生态、资源安全底线。到2035年,梅林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36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0.972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5.0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超过上级下达的控制数;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的指标。严守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要指导督促梅林镇人民政府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动高颜值生态、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有机统一。坚持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科学构建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合理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量,扩大林地、水面、湿地等“蓝绿空间”比例,加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全方位提升城乡建设品质。

四、夯实安全韧性支撑。要指导督促梅林镇人民政府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保护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对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建设标准,强化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整体科学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切实传承好历史文脉。尊重自然山水和乡村肌理,保护城乡山水格局和生态景观特色,塑造“山水乐土,土楼秘境”的特色景观风貌。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加强镇域地质安全风险防控,保障镇域生命线稳定运行,提高国土空间的安全韧性。

五、维护规划的权威性。《规划》是对梅林镇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镇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要指导督促梅林镇加强规划评估,建立定期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结论适时组织规划修改。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要指导督促梅林镇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坚持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作用,提高空间治理水平,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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